虛假理賠套取財政補貼
辦案檢察官發現,在全縣16個鄉鎮576個行政村中,涉及農業保險業務的主要分布在西南和東部,這里農業生產條件相對落后,抵抗自然災害能力不強,農業保險在這些地區比較普遍。但因為每畝地的投保金只有4元錢左右,因此很多農民對農業保險投保并不積極,這就給某些保險公司人員可乘之機。
辦案組檢察官們對近五年來保險公司的全部承保、理賠檔案進行核查,并對涉保農戶進行走訪。檔案顯示很多農戶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參與投保的事,也沒有領取過任何保險賠款。
為便于取證及計算涉案金額,反貪局教導員杜永奎專門設計了出保險理賠明細表,該表分年度、分季、投保金額、理賠金額、多得金額等項目,使人一看便清楚,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條清晰的虛構事實騙取國家農業保險費用的案件脈絡呈現在辦案人員的面前。每一個脈絡的終端,至少有一個村干部。村干部利用自身工作便利,將其所掌握的群眾個人信息透露給保險公司,雙方直接偽造農戶簽字,制作虛假投保單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為了虛假承保套取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在支付保費環節自己代墊保費,并向有關村干部承諾有償代墊保費,支付利息或者其他費用。隨后,向保險公司謊報自然災害,虛假理賠騙取農業保險理賠款,從而完成有償代墊保費的承諾。犯罪環節環環相扣,成功冒領惠農補償資金。
“此案呈現群體化、共同化等特點。”李振剛分析說,農村基層公務人員職務工作的開展,需要村干部的配合,容易形成利益同盟,職務犯罪案件多數系共同犯罪,表現為窩案、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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