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認為,按照“分步實施、逐步完善”的原則,目前,啟動第二階段改革,也就是啟動新股發行體制后續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
可以預計,未來繼續深化發行體制改革,基本路徑仍是進一步推進市場化,其中的核心是定價問題,進一步提高定價的科學性、合理性。
對于可能的改革措施,中國證券報建議,一是要強化對承銷商的責任約束,為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的順利推進奠定最重要的微觀基礎。目前承銷商存在為發行人考慮多、為投資者考慮少的情況。下一步,監管部門應加強對保薦代表人的管理,強化責任意識,同時加強保薦機構的內部控制。據了解,《保薦業務內部控制指引》已經擬定,將很快發布實施。力求通過改革,促使保薦代表人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切實提高定價能力并引導市場理性定價,為市場提供高質量的“投資價值研究報告”,在經營活動中維護買賣雙方的長期利益和根本利益。
二是發行人要切實樹立合理的發行上市理念,要有回報投資者的責任意識,市場要逐步強化股權融資的成本約束機制。相比較于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前,發行市盈率水平顯著提高了,發行人獲得了更為寬松的股權融資條件,而投資者則支付了更高的成本。在這種情況下,發行人拿什么樣的業績回報投資者?企業的成長性能不能支撐高發行市盈率?這兩個問題變得更加突出,需要通過改革加以解決。
三是及時引入與市場化改革相適應的配套制度,為一級市場高效運行提供充足的制度供給。擴大保薦機構配售權、存量發售、儲架發行、分拆上市等制度安排都已在監管部門的研究范圍內。
中國證券報認為,新股發行體制涉及面廣、影響大,進行改革和培育市場機制需要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繼續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適時啟動后續改革,不斷完善定價機制,才能取得新股發行體制市場化進程的更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