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f𩂰𩂰長�云林與海基𩂰董事長江丙坤21日在臺北舉行𩂰�,雙方��了�岸投保議題,確認了前一階段𦲀�𩆨通的成果,并同意椙�岸投保�f議列鮋第七次𩂰��f商議題。
依𨫋�𩂰第五次𩂰�共識及《海拥�岸�𠲖合作框架�f議》第五𡐤第二款�定,雙方就建立投資保障辻制、提高投資相關�定的透明度、逐步𦑩少雙方相互投資的限制、促進投資便利化等事�充分交𡥼意�,取得一定進展。
雙方認鮋,麐袵保障�岸投資�利益出發,遵循通行騻例和作法,體現�岸特色,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有效保障和促進雙方投資。
雙方椙��投資和投資�定義、投資待遇、投資便利、征收、𢖯害賠�與𢖯失補�、代位、轉移、投資�端解𢜪及雙方關注的其他事�和�容。雙方表示,椙繼續推�相關工作,就上述事�和�容進一步展開�f商,以盡速達成�f議。
�云林指出,投保�f議的階段性成果,是�岸根𨫋�𠲖合作框架�f議要求進一步深化�𠲖合作的體現。(�者�鍵興 李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