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積極營造閩臺經貿合作良好環境
中央鼓勵支持福建在對臺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試,也就是希望福建在對臺交流合作的政策、途徑、制度、模式上大膽探索、先行一步,為兩岸交流合作開辟新路、拓展空間、創新機制。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對臺方針政策,凡是對深化兩岸交流合作,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有利的事情,凡是對兩岸同胞有利的事情,我們都將盡最大努力去做,并且努力做好。
推動政策落實與創新。認真落實國家賦予福建的對臺特殊優惠政策,特別是要在改進運作方式、加強督促檢查上下功夫,發揮政策的最大效應。積極研究出臺鼓勵和支持臺商臺企發展的具體措施,著力在稅收、用地、融資等方面尋求創新突破,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完善合作長效機制。立足互利互惠、著眼合作雙贏,健全商務、海關、檢驗檢疫、稅務、金融、港務等部門聯系機制,為閩臺經貿合作提供便捷服務。積極發揮民間組織的橋梁作用,與臺灣主要工商團體和行業協會建立常態化聯系機制。推動地方對地方、園區對園區、企業對企業、協會對協會、港區對港區的溝通合作,共同研究產業協同發展,共同促進雙向投資,共同開拓國際市場,共同構建產品創新研發平臺。
優化投資創業環境。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原則,以落實《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為契機,扎實開展“臺商服務年”活動,完善臺資項目直通車服務,加強重點臺資項目的跟蹤協調,完善臺商權益保障協調機制,維護臺商臺胞在福建投資經營的合法權益,努力為臺灣同胞創造更好的環境,提供優質的服務,使福建成為兩岸同胞共同創業的樂土,共同生活的家園。(2013年第10期《求是》發表中共福建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尤權的文章《深化閩臺經貿合作 促進兩岸共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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