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據臺灣方面統計,僅就直接投資部分,臺當局已核準臺資投資大陸1000億美元以上。為何在直接投資部分,兩岸統計相差如此之大?這主要因為兩岸統計口徑不相同,大陸統計的是實際利用資金,臺灣統計的是核準投資金額,核準的投資未必就能兌現,或者還未兌現。
在間接投資部分,兩岸認定方法不一樣,監管渠道有差別,而且缺乏通氣,雙方對于這部分投資的統計同樣相差甚大。島內有觀點認為,臺商投資大陸直接、間接金額合計在3000億美元以上。
特殊歷史條件的“特殊產物”
數量眾多的臺資熱衷于繞經第三地登陸,有其特殊的歷史條件。在上世紀80年代初,一些臺商看好大陸改革開放帶來的歷史機遇,便躲開臺當局監管,在第三地注冊公司,以外資名義搶灘大陸。
在1987年臺當局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之后,許多臺商借探親之便,紛紛來到一水之隔的福建投資考察,并把視野從福建輻射至周 在1987年臺當局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之后,許多臺商借探親之便,紛紛來到一水之隔的福建投資考察,并把視野從福建輻射至周邊。那時臺當局還未開放臺資登陸,臺商也只能經第三地以外資名義進入。
1992年,大陸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方向,臺當局修改《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允許臺商投資大陸,出現了臺商投資大陸熱潮。不過兩年后,李登輝實施“戒急用忍”政策,對投資大陸嚴格管制,按企業資產規模嚴格控制其投資大陸上限。陳水扁執政時期,對兩岸經貿實行 “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