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點啟示
從協議談判和簽署的過程看,徐博東強調,有如下四點重要啟示:第一,好事多磨。隨著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兩岸間的議題逐步深化,進入了所謂“深水區”,很多東西都觸及到雙方的切身利益,談判協商的難度不斷增加。由易到難,已經進入到了有難度的部分。所以,有時需要時間磨合,這是一個重要的啟示。
第二,兩岸協商談判在碰到分歧、遇到困難的時候,要知難而上,不能回避。
第三,要互諒互讓,考慮到對方的處境。比如剛才提到的如果臺商在大陸犯法的話,二十四小時之內要通知家屬,這個方面大陸做了很大的努力,因為這和大陸的相關法律規定有沖突。另外,大陸幅員遼闊,要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就通知家屬,執行起來確有很大難度,但是大陸方面考慮到臺灣方面的要求,做了很大的努力和讓步。
另外,原來臺灣方面只要求保護大陸臺商,并沒有考慮到對赴臺投資的陸資的保護問題,那么,大陸方面提出之后,臺灣方面能夠在這方面給予考慮,這都是互諒互讓、考慮到對方利益做出的妥協。
第四,雙方之所以能夠做到互諒互讓,達成協議,關鍵是雙方都有善意和誠意,真正是為了解決問題,有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大局觀。這樣無論遇到多么困難的問題,都能夠“換位思考”,通過誠懇的協商最終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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