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罪犯許某某接到毒販指令及毒資后,伙同蘇某等人前往漳浦縣接運毒品;陳某某因車禍受傷無法參與接運,遂提供車輛協助。蘇某等人在漳浦縣趙家堡高速公路出口處附近接到毒品氯胺酮118.2千克后被當場抓獲,許某某和陳某某則在養殖場內落網。
關于王某某犯走私、販賣、運輸毒品一案,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0年初,罪犯王某某與“大頭”(在逃)經預謀,從大陸走私100千克毒品氯胺酮到臺灣販賣。2010年2月間,罪犯王某某再次與“陳董”(在逃)等人預謀從大陸走私150千克氯胺酮到臺灣販賣牟利,商定王某某占其中26千克份額,由王某某負責聯系毒品貨源及將毒品從大陸運往臺灣事宜。同年3月5日,該批毒品在漳浦縣趙家堡高速公路出口處準備交付時被當場查獲。(劉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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