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幾年婚姻下來,黃宇發現了兩岸的許多差異。比如,岳父岳母在對待女兒的態度上,臺灣的父母基本上都抱持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心態;而大陸父母,卻喜歡干涉,有的事情明明是女兒做錯了,卻站出來批評是女婿的過錯。
結婚后,太太還是像當女孩子那樣過日子,30歲的人了,早飯還要父母端著到床頭;黃宇給她不少的生活費,原本是想讓她貼補家用,可是每次他從臺灣回來,卻還要自己去交管理費、水電費。
漸漸地,這段兩岸婚姻讓黃宇覺得很疲憊,更讓他難以接受的是,太太有次懷孕了,他因為有事滯留在臺灣,等他回來后,太太卻告知他孩子流掉了。“在臺灣要流掉孩子是很嚴肅的事情,我到現在都還不知道,為什么她這么輕易就放棄孩子了呢?”由于太多無法言語的隔閡,他倆最終還是離婚了。(《海峽導報》 記者 張燕娟 楊思萍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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