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臺商在我省設立臺資總部企業或總部營銷中心,并給予相應補助及獎勵;
加快吸引一批臺灣企業在福建建立研發機構,最高資助可達2000萬元;
支持在我省的臺資企業加大創新平臺建設,最高資助可達500萬元;
鼓勵臺資企業與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產品研發機構,提升技術研發能力和知識產權創造能力;
臺資農業龍頭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入選農業產業化升級重點龍頭企業,并享受相應扶持政策;
幫助臺資企業建立內銷渠道,協助其在福建建立臺灣產品營銷中心,簡化審批手續并給予優惠;
鼓勵臺資企業參與本省現代物流服務業建設,培育核心競爭力強、產業規模大的閩臺物流龍頭企業;
支持臺資辦醫。簡化審批程序,切實落實臺資醫院在大型設備配置、人力資源、學術科研等方面的國民待遇;
積極推動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向臺資企業延伸覆蓋,免費提供公共就業服務;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