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中華傳統法律文化、構建和諧社會這條紐帶,持續推動從“調解”到“大調解”再到“案結事了人和”、“無訟”的理念提升和實踐創新,推行“全面調解、全程調解、全員調解”,實現“機制多維、主體多元、方法多樣、效果多贏”。聘任在福建投資興業、在臺胞中享有較高威信和影響力的139名臺籍人士擔任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以漳州市法院為試點,選任臺胞擔任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截至目前,漳州市法院的臺胞陪審員數量已由試點初期的8名增加至40名,經上級相關部門批準,福建高院已在全省推廣臺胞陪審員選任工作。
“當前,兩岸關系發展積極推進,為兩岸司法交流合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條件和更加廣闊的空間。我們將繼續抓住有利機遇,凸顯福建優勢,著力先行先試,在更高起點上不斷推動兩岸司法交流合作的新發展!痹撠撠熑藦娬{。(本報記者 劉百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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