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建立健全兩岸農業安全合作機制。2008年,兩岸兩會簽署了《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經雙方共同努力,兩岸已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協調處理、業務交流等機制,確保加強兩岸食品安全信息通報、磋商解決兩岸食品農產品貿易問題和加強兩岸進出口食品安全業務交流。2009年3月至8月,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分別在深圳和臺北舉辦了兩次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專家會議,就兩岸食品安全法規、管理機制和架構、食品安全標準、安全檢驗、進出口監督體系、膳食用中藥品種和保健食品管理等進行了交流和討論,增進了相互了解。2009年12月22日,兩會第四次商談又簽署了《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合作協議》,為兩岸在相關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搭建了對話平臺。為落實這些協議,大陸質檢等部門舉辦“2010年海峽兩岸標準合作研討會”、邀請臺方質檢領域參會人員到廈門實地了解了臺商投資經營情況,并與廈門檢驗檢疫部門進行了業務交流等,為提高檢驗檢疫工作效率、便利通關打下了良好基礎。
四是積搭建兩岸農業合作平臺。2006年起在大陸12個省區市批準設立了25個臺灣農民創業園,為臺灣農民和臺資農業企業投資大陸提供了良好平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大陸臺資農業企業數超過6000家,投資額超過70億美元,其中90%以上獲得了大陸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食品的認證,有60%以上的企業成為省部級或當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實際進入園區發展的臺資農業企業則達5000多家,占大陸臺資農業企業總數82%;實際利用臺資58億美元,占臺商投資大陸實際金額81%。為扶持試驗區和創業園的發展,近年來,大陸有關部門出臺了40多項促進兩岸農業合作的政策措施,其中約三分之一為促進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的政策措施。有關部門、尤其是設立園區的地區也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普遍加大了對試驗區和創業園的投入,并相繼出臺了一些扶持政策和措施,為試驗區、創業園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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