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此種種,都使臺灣民眾長期憤郁、壓抑。當時,臺灣民間有“五天五地”之說:即“驚天動地(盟軍轟炸)、歡天喜地(臺灣光復)、花天酒地(接收官員)、黑天暗地(暴政統治)、呼天喚地(物價飛漲)。其中后三個短語正反映出臺灣人民的強烈不滿。現在,由于緝私中的處理不當,這種憤懣終于找到突破口,群眾的情緒就像長期運行地下的巖漿,一朝噴發了。
“二二八事件”中的非理性行為及其它多重性質辨析
可以看出,專賣局緝私人員的行為屬于恃強凌弱的暴力執法,而臺灣民眾的行為則屬于抗暴自衛和反對惡劣政治,有其正義性與合理性。但是,一旦群體性事件爆發,由于參加者人數多,成員復雜,自發性強,沖動性強,就很難要求每一個人,每一個步驟都中規中矩,合理合法。
無可否認,“二二八事件”中,有情緒性的打、砸、搶、燒等非理智行為,也有方向性的謬誤。例如,將臺灣民眾和國民黨臺灣當局的矛盾當做本省人和外省人的矛盾,從而激起對外省人的普遍仇視。1947年2月27日下午,就有人張貼“打死中國人”的標語,高喊:“阿山(外省人)不講理”、“豬仔太可惡”,“臺灣人趕快出來報仇”等。1947年2月28日,更出現“打阿山”的號召,于是,在這種狹隘的地域主義、鄉里主義情緒的支配下,對“外省人”的暴力行為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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