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國外交史上清楚地記錄著1978年4月14日,日本公使堂之脅光朗曾主動約見中國外交部亞洲司王曉云副司長,就中國漁船在釣魚島附近作業向中方提出交涉。王闡述中方立場后,堂之脅說,我們也知道雙方在“尖閣列島”歸屬問題上意見不同,兩國領導人已同意“掛起來”,日本政府的態度也沒有變化,但作為現實問題,很多中國漁船侵犯日本領海一事,還是需要談一談。
1978年4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廖承志會見宇都宮德馬等多名日本國會議員時也談到中國漁船在釣魚島附近捕魚的問題。廖承志談到釣魚島是中國領土,但中國政府主張把釣魚島問題“掛起來”,留在將來再解決。宇都宮則回應說,日本只是提中國漁船侵犯了日本領海并要求撤出不再侵犯,這種主張是武斷的,因為雙方已經同意“掛起來”,也就是說,這個問題懸而未決,應該先解決締約這個大問題,再來解決這個問題。
上述史料從不同側面還原了中日兩國存在釣魚島主權爭端的歷史原貌,甚至在很多情況下,是日方主動和明確提出領導人已經同意“掛起來”的事實。
至于鄧小平副總理訪日期間關于釣魚島的著名論斷,更是兩國輿論界和公眾熟知的事實。1978年10月25日,鄧副總理一行應邀到日本首相官邸與福田赳夫首相舉行第二輪會談。會談中,鄧說盡管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比如你們叫“尖閣列島”我們叫“釣魚島”,可以不在會談中談,我和園田外相過去講過,我們這一代人不夠聰明,想不到解決問題的合理辦法,我們下一代會比較聰明,大局為重。當天下午,鄧副總理在日本記者俱樂部回答提問時再次談到,“尖閣列島”我們叫“釣魚島”名稱就不一樣,可見雙方確實有分歧,實現邦交正常化時雙方約定,不涉及這個問題,這次談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我們雙方也約定不涉及。他說,就中國人的智慧也只能想出這樣的辦法,因為一涉及就搞不清楚,但有些人想借這個事挑一些刺,阻礙中日關系的發展,我們認為談不攏避開比較明智。他還說,這樣的問題擺一下不要緊,擺十年也沒關系,我們這一代人智慧不夠,這個問題談不攏,我們下一代人總會比我們聰明,總會找到一個大家都接受的好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總數逾400人的與會者對鄧的發言報以長時間的掌聲,這表明日本政經輿論界對中國所持的態度不僅能夠接受,而且是贊同的。
1996年后日方態度驟然變化
然而,自1996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以后,日本外務省態度驟然變化,不再承認與中方曾經形成過默契,為此中國外交當局與之展開了多次外交交涉。1996年7月30日,中國副外長唐家璇會見日本駐華大使佐藤嘉恭時強調,釣魚島及其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中方一直主張通過協商和對話解決這一問題,中日曾在邦交正常化和締結友好和平條約之際,一致同意將這一問題留待以后解決。
同年11月,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在馬尼拉會晤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時,重申我國對釣魚島的原則立場,指出該問題并非新問題,過去就長期存在。他說,早在為實現邦交正常化的會談過程中,周總理和田中首相從兩國關系大局出發,同意將此問題留待以后解決,實踐證明,這一高度政治決斷和重要共識對兩國關系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如果說外交史料僅僅是對兩國關系的書面記述,人們還完全可以從雙方應對釣魚島問題的實際舉措中,得出兩國存在釣魚島主權爭議的結論。
中國一貫主張釣魚島問題是“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而日本方面為了不使該問題給兩國關系造成大的障礙,幾十年中一直在管束和制約登島的右翼分子,甚至是某些國會議員的登島行動。比如對多次侵犯中國主權登島建立標識的“日本青年社”,警方不僅對其實施某種形式的監控,當其在釣魚島爭議中揚言要殺害中國人時,1996年10月日本警方還搜查過其總部,并逮捕了該組織顧問長谷川正男。再有,日本海上保安廳對管控“尖閣列島”的出動原則中明確規定,需在日本右翼分子出港前對其所乘船只做例行檢查,若船上搭載有永久性建筑材料,據海上保安廳的法律條例禁止起航,即使未搭載違禁建筑材料也應勸其放棄在未獲政府批準情況下駛往釣魚島。而且,右翼分子駛離釣魚島后,海上保安廳要上島進行檢查、核查。最近,數名日本國會議員借悼念二戰死者之名登上釣魚島之后,日本警方對其進行傳喚和詢問這一事實,也同樣說明了日本政府及下屬職能部門,內心深處完全清楚“尖閣列島”是一塊與中國存在領土主權爭議的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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