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韓驍律師補充道,共享單車本身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刮花二維碼、將單車放在樹上的行為,使單車失去了應有的效用,行為人涉及觸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若單車毀壞財物損失達到5000元以上的,毀壞共享單車財物三次以上或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財物的都將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行為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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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曾發生損壞共享單車事件
北青報記者檢索發現,共享單車遭人為毀壞的事例并不鮮見,全國多地曾發生類似事件。2016年12月份,成都當地媒體曾報道稱,當地的部分共享單車出現二維碼和車架號被刮壞;單車被人丟進河、掛上樹;共享單車被人上了鎖、藏進了綠化帶等問題。
另據北青報此前報道,2016年12月,昌平一男子季某盜竊5輛共享單車,藏匿在出租屋內,后被昌平警方抓獲,并依法刑事拘留。今年2月28日,四川成都首例盜竊破壞共享單車案開庭審理,被告人呂某因偷盜共享單車被判犯盜竊罪,判處拘役3個月、罰款1000元。今年3月6日,兩名男子在直播平臺上直播在天津一處河邊“扔共享單車”一事,后兩名涉事男子被抓獲,當地警方通報稱,“扔車”男子就是視頻錄制者,因尋釁滋事被當地警方分別行政拘留10日和5日。
今年4月21日,北京市交通委官網發布《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對于承租人,《意見》內容明確稱,在使用過程中,承租人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協議約定,做到文明用車、安全騎行、有序停放。
而針對損壞共享單車的情況,《意見》內容明確稱,“市公安部門對盜竊、侵占、破壞等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同時,《意見》內容表示,市公安交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非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違法騎行及亂停亂放的承租人給予處罰;市城管執法部門按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影響市容市貌的車輛進行處置。
文/本報記者 張雅 實習記者 張聰 徐麗娜
線索提供/郭先生 攝影/徐麗娜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