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啟揚是臺灣政壇前輩,了解不多,但讀過一篇李敖的文章,將其列為“尚有可記者”,因此印象頗深。
李敖和施啟揚1949年在臺中一中便是同學,后來考進臺灣大學,仍有一段很長的交往。在李敖的印象中,大學時代的施啟揚還是很有些正氣和義氣的,并曾記錄過兩件他的“義舉”:
“我的好朋友孟大中在物理系,他的父親孟昭常和他母親早在印度離婚,離婚后他和弟弟孟大強都隨父親到臺灣讀書,母親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然想起,如果離婚時,離婚證書上兄弟跟了母親,那么兄弟兩人即可視同僑生,不必當國民黨的鬼兵了……于是找到施啟揚,告以原委,遂由施啟揚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當年印度離婚情況的‘離書’,其中每一細節(jié),包括幣值換算,都做得天衣無縫……施啟揚當年肯這樣義助朋友,冒險一起偽造文書,我至今感謝他。”
“回想施啟揚當年,在大學生李敖公開寫文章給雷震《自由中國》半月刊的時候,他也匿名‘揚正民’,寫‘一個大學生的信念與看法’,投稿給《自由中國》,并偷偷去造訪雷震,可見當年的施啟揚,尚不失其真誠的一面。”
此后大學畢業(yè),李敖和施啟揚偶有信件往來,但關(guān)系已不如當年密切。李敖始終站在當局的對立面,呼吁政治民主,鼓吹言論自由,一支辣筆,談古論今,嬉笑怒罵,驚世駭俗;而施啟揚學而優(yōu)則仕,踏入政壇后一路青云,成為蔣經(jīng)國“崔苔菁”政策培養(yǎng)的臺籍政治精英。
“浮云一別后,流水十二年。”到了1981年,李敖第二次作為政治犯入獄半年。在入獄前夕,他寫了一封信給時任“法務(wù)部政務(wù)次長”的施啟揚,望其“依情理法”注意自己六個月的牢居生活。
施啟揚收信后,給相關(guān)人員打了電話,希望在權(quán)責范圍內(nèi),一定有所照顧。但在李敖看來,事實上,施啟揚為了避嫌,只是口頭說說而已,沒有任何的實際行動。
據(jù)李敖自己撰文回憶:有一次,我在土城看守所籃球場運動的時候,獄吏跑來,說:“所長緊急通知,‘法務(wù)部次長’到所里來了,想見見李先生。”我說:“可是,我不想見他啊!”傳聞開來,上下人人稱奇,都說李敖架子可真大。那次施啟揚到土城看守所,是陪“監(jiān)察委員”來的,順便要見見我,結(jié)果吃了我大架子而歸。事實上,施啟揚真的有誠意要見人,可以直接從所長辦公室走進押房來,但他不敢。
至此,兩人分道揚鑣,不復(fù)相見。(海峽導(dǎo)報記者王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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