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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晚報 出彩禮12萬、全款買樓……曾因無法滿足女友家要求,吉林小伙小羅和女友不歡而散。小羅不解:“十幾萬彩禮是農家好幾年收入,何必一定要追求這種形式?”然而有女孩家長稱:彩禮多少,代表著女兒身價。小羅還透露了一組數據:他大學時所在班級的22個男生中,18人已婚,11位男生的結婚對象來自農村,10位給了彩禮,“最少的8萬,最多的20萬。”甚至有村民表示,自會根據男方的條件,對“基準彩禮金額”增加或減少。(7月1日《新文化報》)
結婚彩禮一路走高,動輒十萬起步的定價,讓鄉村愛情失去了原本的淳樸底色。在明碼標價、討價還價之后,所謂戀愛與婚姻,皆變成了另一種尷尬形態。直至最后,或默契“成交”或一拍兩散,終究是體面盡失、喧囂一場……時至今日,我們該怎樣去理解“彩禮”這一頑固沿襲、且愈演愈烈的古老傳統?民俗的繼承,又該如何被改造,從而更好融入現實生活的語境呢?
鄉村彩禮之重的存在,可以有很多現成的解釋。比如說,傳統慣性使然、面子心理作祟、攀比之風盛行等。這一系列說法固然有理,但又未觸及根本。更深層次的歸因,顯然要指向于農村地區特有的性別價值觀,以及獨特的家庭組織結構。在這種背景內,男女的戀愛與結合,往往會超越自由意志、個體選擇的范疇,而會被牽扯上太多瑣碎的利益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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