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上述情況不同,本市11宗閑置土地除個別歸在大房企名下外,絕大多數被名不見經傳的小企業拿走。天津市房地產業協會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玉錄表示,這些企業很可能因為拿地后沒錢開發而耽誤了建設進度。“這些地塊多數是在2004年和2005年成交的,當時本市對于拿地企業的資質、資本金等條件限制并不嚴格,甚至不排除部分企業貸款拿地的可能。同時,當時的土地招拍掛也不要求全部到市土地交易中心進行,管理上有很多不規范。因此部分小企業可能看到土地市場的盈利前景而盲目拿地,事后因實力有限而運轉困難。”
同時,國土部負責人也曾表示,部分土地是由于政府的原因而沒有開發。
業內看法
曝光地塊沒切中要害
對于此次曝光的11宗閑置土地,本市地產行業一位業內人士用了“無關痛癢”來形容。“這些地塊沒什么‘有震撼力’的,多是小企業拿的,而且邊遠地區居多,中心城區有影響力的地塊根本沒涉及。我覺得中心城區肯定有達到治理標準的地塊,所以曝光的這些根本沒有切中要害。”他表示,“我只能說在全國范圍內囤地現象很普遍,天津肯定也有。但是另一方面,那些‘圈地造城’的項目對房地產市場造成的影響更壞。開發商一下子囤下數十甚至上百公頃土地,一點點開發,能建很多年。只要隨便蓋兩三棟樓也算開發了,打了政策的擦邊球。”
專家觀點
應借機清查閑置土地
“此次曝光的閑置土地都是2004-2006年出讓的,至今未開發早已超過了治理期限。經過4-6年才由國土部清查出來,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本市此前對于閑置土地的治理力度不夠。”劉玉錄說,“這次正好是個機會,可以利用此次治理逼出閑置土地,整理開發,挖掘市場潛力。”
國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此前在公開場合表示,根據土地出讓合同,超過合同規定時間一年以上不開發的,都叫閑置土地。但原因分兩種,一種是由于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將采取收取土地閑置費、收回土地等方式處理。另一種是政府原因造成的,主要采取促進開發利用、改善相應條件的措施。政府要在土地出讓前做好前期開發;加強部門間的銜接;加強政府部門的督查督辦,對長期不改的進行行政問責等。(城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