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天通苑、回龍觀等幾個大型的經濟適用房小區,業主們都在認真研究這份通知,以判斷新政對自己的住房會有什么樣的影響。
在通知公開之后,有的經濟適用房業主一天之內就接到數個房產中介的電話,催促其趕快補交土地出讓金,將經濟適用房轉換為商品房。
這樣嚴格的規定,在經濟適用房歷史上還是頭一次。而這樣的規定,也引發了眾多的討論。
有不少人認為,早該對經濟適用房加強管理,要把經濟適用房分配給真正符合標準的家庭。
一些購買了經濟適用房的業主表示,國家最初出售經濟適用房時,并沒有規定不能將經濟適用房用于出租、出售,卻在購買之后出臺限制政策,本身就是不誠信的表現。
也有人認為,經濟適用房大多被國家公務員購買。如果要嚴格管理,請先從公務員入手!安簧俟珓諉T都不止一套房子,怎么不去收回他們的經濟適用房?還有同期一些大機構的福利分房,比經濟適用房還便宜、位置還好!
有經濟適用房業主表示,自己購買的經濟適用房位置較偏,為了子女上學方便,才出租經濟適用房,然后得以在子女就讀學校附近租房子住。這次通知卻禁止了這樣的行為,整個家庭的生活成本,將突然提高。
“什么是高消費行為?誰來界定?誰來監管?“一位從事房地產研究的專家表示,相關部門出臺管理措施要有可操作性,不能如此高調地博取眼球,更不能先把購買者套住,再奪取其利益。
當中等收入人群無力購房時,政策必須向保障傾斜
經濟適用房是我國住房保障體系中最主要的一種方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此次政策收緊了對經濟適用房的管理,這意味著,在未來,住房保障體系的管理也將更加嚴格。
除了嚴格的管理,在住房保障供應上,樓市新政也有明確規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
在住房供應結構上,國務院要求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并優先保證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