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作機制。工作機制是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的重要保障。要進一步加快構建“四個機制”。一是建立質量提高、效益改善、結構優化、資源節約的外貿績效評價機制,引導各地區外貿科學發展,在“十二五”期間要建立分類指導的全國外貿績效評價機制。二是建立縱向聯動、橫向合作、高效協調的工作服務機制,增強政策制定的針對性和執行的協調性,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貿易便利化水平。三是建立分工合理、相互協作、運轉高效的貿易促進機制,形成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和貿易促進體系,完善中小外貿企業促進機制。四是建立反應迅速、應對有效、反制有力的貿易摩擦應對協調機制,提高貿易摩擦應對能力。
轉變外貿發展方式重點要在“轉變”上求實效
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鞏固貿易大國地位,推動貿易強國進程,既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我們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真正在“轉變”上求得實效。
努力優化貿易結構,實現“四個優化”。優化貿易結構是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內容。優化貿易結構既要著眼于解決外貿運行中的深層次矛盾,更要致力于增強外貿發展的長期動力,使外貿發展建立在結構優化的基礎之上。要努力實現“四個優化”:一是優化主體結構,做強大企業,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二是優化商品結構,穩定傳統優勢產品出口,擴大高附加值產品出口,爭創新的競爭優勢產品出口,保障重要資源和關鍵技術設備及零部件進口;三是優化市場結構,鞏固傳統市場,開拓新興市場,培育周邊市場;四是優化貿易方式結構,做強一般貿易,提升加工貿易,發展其他貿易。
積極推動外貿協調發展,促進“六個協調”。促進外貿協調發展是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的根本路徑。促進外貿協調發展既要發揮我國現有比較優勢,又要進一步提升動態比較優勢,還要創建新的競爭優勢,實現對外貿易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要積極推動“六個協調”:一是出口和進口協調發展,促進貿易平衡;二是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協調發展,提升規模效益;三是外貿和外資、外經協調發展,增強互動作用;四是外貿和內貿協調發展,實現有效互補;五是多種所有制主體協調發展,發揮各自優勢;六是東部和中西部協調發展,實現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