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利”誘客戶 談收益添油加醋 說風險含含糊糊
“火爆發售理財產品:105天,預期年化收益率5.45%,10萬起存,欲購從速!”家住南開區廣開四馬路的張大姐早晨買菜回家的路上,就一連接到三家附近銀行推銷的理財宣傳單。在一家汽車4S店上班的李先生一天也接到兩個金融部門發來的理財短信。隨著年終臨近,金融市場理財產品分外活躍,一批特色理財產品被集中推出,吸引客戶紛紛購買。
這些來自銀行、證券公司或投資公司推出的理財產品打出的旗號個個新穎招眼,有的還強調額度有限,甚至每人限購5萬元。這些理財產品的共同特點則是兩個字:高息。
記者在某銀行大廳看見一位50歲左右的女士正跟周圍幾位中老年顧客抱怨:“我上周才買的10萬元理財,收益率4.5%,現在也是一款30天的理財產品都漲到4.9%了,早知道把錢留到現在再買了。”有不少顧客熱衷購買理財產品就是追求高息,卻忽略了產品的風險。
業內人士說,之所以出現年終理財產品熱,與金融部門為完成儲蓄任務,增加攬儲強度不無關系。為了在市場競爭中占優,難免有金融部門在設計理財產品之初故意提高預期收益率,一些工作人員在推銷理財產品時也有意無意地夸大高利息,強調低風險,以吸引顧客購買。如,當顧客咨詢某理財產品風險時,有的工作人員就輕描淡寫地說,應該不會有風險,而且舉例說,以前發售的產品至今都是按計劃兌現的。
然而,細心的顧客只要讀讀合同條款不難發現,凡是不保本的理財產品均會強調有不能按計劃兌現的風險,一旦出現這種情況,該理財產品的購買人將自己承擔虧損的風險。可惜,相當一部分顧客在購買理財產品時沒有仔細閱讀厚厚的合同條款,而是相信工作人員的所謂口頭保證,尤其是一些中老年顧客很容易被某些熱心的金融工作人員所忽悠,購買了并不適合自己的高利息(預期)、高風險的理財產品。
有專家提醒,面對眼花繚亂的理財產品,顧客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細閱讀所要購買的理財產品合同,千萬不可輕易被有些推銷人員所忽悠。幾乎沒有一款產品是高利息、低風險的,而高利息、高風險才是硬道理,換句話說,所有理財產品的利潤與風險都是相輔相成的。如果只看重高利息,忽略了高風險,到時不能兌現必然吃虧,即使追究起來也很麻煩。因此,不是利息高就適合自己,要考慮個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尤其警惕某些不正常的高息理財產品,切莫因貪圖高息而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