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現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作為一項正常的業務,取現是信用卡的功能之一。這項業務被銀行稱之為預借現金。以招商銀行為例,信用卡持卡人可以透支提取信用額度內的資金。境內預借現金的手續費為交易金額的1%,最低收取每筆10元。境外(含港、澳、臺)預借現金的手續費為交易金額的3%,最低收取每筆30元人民幣。除了手續費之外,招行銀行每天收取萬分之五的利息,不享受免息期,并且按月計收復利的形式滾動累加。
看似累加的復利較高,但事實上,通過正常的方式,在境內使用信用卡取現2000元,使用50天,其需要繳納的利息大約僅為50.6元。加上需要繳納的手續費20元,總共需要付出70.6元。即便取現10000元,共計需要花費約為350元左右,相當于3.5%。這樣的資金成本與部分機構提供的套現服務手續費相比,其實并沒有高出多少。而且有些套現機構收取的手續費遠高于通過正常渠道預借現金的成本。
不過,由于信用卡預借現金每天的最高額度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招商銀行僅為2000元,對于想大額取現的人,可能顯得不那么方便。而且,預借現金的時間越長,需要支付的利息越高。而套現,不僅能循環使用,需要支付的費用也遠低于預借現金。正是因為如此,套現服務才有了生存空間。
其實,對于日趨猖獗的信用卡套現現象,銀監會去年5月份就曾下發過一個風險提示通知,對于防范信用卡套現提出了一些要求。
如要求各家商業銀行加強對信用卡透支額度的管理。密切關注和監測持卡人對信用卡分期付款業務的使用情況;要求切實加強對簽約商戶的管理,嚴格POS機具布放審查程序,完善與商戶簽約和與收單外包機構的簽約條款,嚴禁將POS機具布放在個人名下,并對商戶交易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并特別要求對刷卡支付的航空客票的退票操作,應收取退票費并采用退票款項轉回銀行卡的操作,不得直接提取現金,以堵住套現漏洞。
此外,還提出要加強對持卡人用卡情況的監控,對已經確認存在套現行為的信用卡持卡人,有權采取降低授信額度、止付、將相關信息錄入征信系統和銀行間已建立的共享欺詐信息庫等措施。
不過,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缺位,如何從根本上堵截信用卡套現,還需要各相關部門明確責任,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特別是網絡支付,由于涉及多個監管部門,因此必須聯合加大打擊力度。據了解,目前由央行牽頭正在與相關的部門制定關于非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的相關管理辦法,全面規范網絡支付。(記者 袁靜 田野)